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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发于乳腺癌的医源性血管肿瘤

StevenD.Billings(DepartmentofAnatomicPathology,ClevelandClinic,Cleveland,Ohio44195,USA);韩安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理科);

摘要

Stewart和Treves[1]首次报道了6例乳腺癌患者经手术根治和淋巴结清扫后继发了血管肉瘤,这些患者多在乳腺癌根治术10年后在其胸壁或同侧前臂出现血管肉瘤.关于血管肉瘤的病因起初存在争议,因一些乳腺癌患者同时也接受了放疗,然而部分乳腺癌患者并未接受放疗,这与许多肿瘤发生于辐射场之外的事实共同支持淋巴水肿是医源性血管肉瘤的最重要致病因素[1-2].另外,血管肉瘤可发生于其他引起慢性淋巴水肿的疾病,包括先天性淋巴水肿,肥胖和丝虫病也支持这一观点[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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