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志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妇产科,河北廊坊,065000);李红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妇产科,河北廊坊,065000);杜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妇产科,河北廊坊,065000);
摘要
目的:探讨妊娠前体质指数(body mass index,BMI)、胎次与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发病的关系,并探讨其对妊娠糖尿病(GDM)发病的影响。方法:本研究选择我院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接受孕产期检查、临床资料完整的且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妇262名,对其采取葡萄糖耐量实验(OGTT实验),按照WTO标准,对262例足月妊娠初产妇女在孕24~28周常规进行75 g口服糖耐量试验,并完整记录年龄、孕周、文化程度、妊娠前体质指数及胎次等临床资料。根据妊娠前体质指数(BMI)将孕妇分为BMI分为4组,BMI<18.5 kg/m2者为偏瘦组,BMI 18.5~23.0 kg/m2者为正常体质量组,BMI 23.1~25.0 kg/m2者为超重组,BMI>25.0 kg/m2为肥胖组,采用SPSS l8.0统计软件对资料进行描述性分析、两样本t检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两组孕妇妊娠前体质指数(BMI)、胎次与妊娠糖尿病的关系。结果:4组OGTT结果显示妊娠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高于正常和偏瘦体质量组;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影响GDM的因素依次为:胎次、体质指数、年龄、文化程度,各影响因素回归系数分别为: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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